迈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将是怎样一幅图景?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描绘出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
多点开花 筑牢发展基石
回顾往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商业秘密保护不断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市场主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排名由2013年的第三十五位升至2021年的第十二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具备了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
多线并行 绘就建设蓝图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的出台恰逢其时,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十五年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纲要》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整体部署,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纲要》强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纲要》明确了四方面的工作原则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行动准则。《纲要》提出,要坚持法治保障、严格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要坚持改革驱动、质量引领,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要坚持聚焦重点、统筹协调,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发展;要坚持科学治理、合作共赢,让创新创造更多惠及各国人民。
《纲要》明确提出分阶段发展目标,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发展。《纲要》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等。《纲要》还提出4项预期性指标,即到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集中体现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主题。
《纲要》还明确了6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这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其中,《纲要》从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6个方面谋篇布局,提出改革发展举措,作出全面系统部署。
蓝图已绘就,实干正当时。在国家层面,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在地方层面,全国多地相继印发省级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国上下,贯彻落实《纲要》的热潮蔚然成风。展望未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输送不竭动力。(记者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