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新申请
1、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2、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商标图样
(5)优先权证明文件(有优先权主张的)
(6)其他文件,如公证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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