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 >> 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

1、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

让我们更近一些,您可以

马上拨打我们的专线 客服顾问正在在线等您

010-51282900转1868

邮件联系我们

用我们专业的态度,回复您的疑问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我们

项目申报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免费咨询热线: 010-512829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00-17:30

京ICP备16025372号-2

企业微信截图_16170016851980.png

微信
咨询
电话
010-51282900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