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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22-04-19 15:23:22| 浏览次数: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六个方面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一年多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围绕六个方面重要指示把握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统筹推进、一体落实,进展显著。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2021年9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印发,这是第一份由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重要文件,其明确提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15年分阶段发展目标,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发展。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这是继“十三五”之后知识产权规划再次纳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运用取得新成效、服务达到新水平、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的“四新”目标,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纲要》和《规划》共同绘就了未来15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


 为推进《纲要》《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地,《纲要》和《规划》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相继印发,6个知识产权分项规划制定发布。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印发地方知识产权纲要或“十四五”规划,总体形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政策体系、规划体系和指标体系。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2021年6月1日,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涉及实质性修改条文23条。其中,针对专利维权中存在的“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加大了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500万元。


 我国统筹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目前,除专利法外,新修改的著作权法也已经正式实施。我国正加快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配套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专利审查标准。出台《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已受理首批案件。印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在地方层面,北京、上海、山东、江苏、广东等多地颁布地方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商标被驳回”“‘一墩难求’折射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进步”“22.7万多个涉冬奥侵权链接被平台主动删除”等新闻频频“出圈”,折射出我国对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严厉打击的决心。围绕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我国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形成了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成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宝贵遗产。


 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成效的背后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推动。一年多来,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推进。在源头保护方面,建立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的专利商标审查管理机制,持续提高审查质量效率。在行政执法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与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的协同保护,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地理标志、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在仲裁调解方面,会同司法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行业自律方面,推动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在公民诚信建设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印发施行,将6种具体行为列为失信行为。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地方通报4批次81.5万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前3批撤回率达97%。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开展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整治,是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案件进行严格排查、审慎认定;对10类典型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一系列工作为知识产权“正本清源”。


 除此之外,国家知识产权局驰而不息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推进中央和地方知识产权事权划分改革,研究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办案工作;在全国推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度;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晰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推动实现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开放供给;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改革。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2022年2月5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加入书,该协定将于今年5月5日在我国生效。通过该协定,申请人向受理局提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后,就可能在若干个缔约方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我国还已完成《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批准书的手续。


 在国际合作层面,除推进上述两协议生效外,多项工作也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形成了知识产权义务清单分工方案,明确了落实措施、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有力服务了国家开放大局。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生效,中欧双方同步发布公告对第一批互认互保清单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深化“一带一路”和中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在发明专利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


 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一年多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加强对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协同;联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专利导航专项行动,围绕多个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为高价值专利布局提供支撑,规避数十项风险点,助力央企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成长为现代产业链“链主”。


 2021年,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达6.95万件,同比增长0.9%,连续第三年排名世界首位。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除开展专利海外布局外,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等工作也日益普及和体系化。当前,全国设立了22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编制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指引。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正肩负起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使命,以知识产权工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吴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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